在线获取注册护照

第二十七条 公民在申请、换发、补发普通护照以及申请变更加注时,提交虚假或者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的材料的,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骗取普通护照的,依照护照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为公民换发、补发普通护照时,应当宣布原普通护照作废。换发普通护照时,应当将公民原普通护照右上角裁去;原普通护照上有前往国有效入境许可的,可将封底、封面右上角裁去,退还本人。

在微信搜索栏输入“移民局”,点击搜索,找到“移民局”小程序,打开小程序,点击“证件查询”。

(三)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换发新照后,原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一)申请人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在使领馆报失的护照已经找到,而新护照还没有办好。可否继续使用找回的护照?

合资格的申请人可选择亲身到指定入境事务办事处的「领取护照服务站」领取新护照。有关领证安排将于领证期限前以短讯方式通知,因此申请人需提供可接收短讯的流动电话号码。视乎实际情况,申请人或会被安排到领证柜台领取护照。

(二)申请人一旦递交补发护照申请,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出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目前中国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长期以来,中国政府根据本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因公出国管理体制,保证了因公出国渠道的畅通,为增进与世界各国的相互了解、加深友谊、促进交流、互利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现行中国因公出国管理体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出国任务审批制度。 赴国(境)外执行公务的因公出国人员须由派遣部门向上级拥有外事审批权的部门申请因公出国任务批件,审批部门根据派遣部门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主要审查出国任务是否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人员组成是否合理。 more info 二、出国人员审查制度。 因公出国人员的审查一律由授权的部门归口负责,主要审查该出国团组成员有无犯罪记录、工作表现和个人品质。 三、因公护照颁发制度。 派遣部门持因公出国任务批件、出国人员审查批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发照机关申领护照。发照机关根据规定对派遣部门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颁发相应的护照。如发现不符合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精神或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情况,发照机关有权拒绝发照。 四、因公护照的集中保管制度。 因公护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保管、层层负责的原则。因公出国人员须在其回国后交回其所持护照,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登记、管理,保证因公护照只能用于出国执行公务目的。

第九条 普通护照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加注,并提交普通护照及复印件以及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具备受理、审批签发普通护照、出入境通行证条件的;

提供证件预约申请服务。申请人可以在线预约申请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在线填写申请表,预约办证时间和地点。后续再按照预约时间到受理大厅提交申请材料,完成指纹采集、照相、缴费等手续。

电子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者被盗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我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报告。在国内,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补发护照;在国外,可以向我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